来源:中国化工报

  宜宾恒达事故发生后,全国多地为汲取“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各地组织的安全排查中,有关硝化工艺的排查成为了不少地区的重点。

  河北省安监局在事故后第一天发布了《关于深刻汲取四川江安“7·12”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的紧急通知》,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化工、医药企业中涉及硝化工艺的情况,重点摸排涉及硝化工艺的染料、医药、农药中间体生产的精细化工企业。《通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聘请专家对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符合性审查,对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或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的,一律停产整顿。

  浙江省安监局在事故后第二天发布了《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涉爆工艺特别是硝化工艺装置风险管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凡是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胺)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必须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各市要按照《硝化工艺安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要求,逐家企业、逐条标准过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此外,四川省经信委部署,在全省化工行业开展安全督查,7月14日晚即派出6个督查组赶赴6个片区展开督查。湖北等省份也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