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贯解读,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方案》指出,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及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的老旧装置、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进行摸底排查并建档立账,在对标相关标准、开展评估的基础上,依法淘汰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有效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开展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务求精准高效。要融合产业升级、安全环保、技术改造、资金筹措等多方面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和有关企业考核政策,激发企业主动开展老旧装置淘汰、退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制定完善“一企一策”“一装置一策”,针对每套(个)装置、储罐,制定淘汰、退出、改造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24年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建档立账,2028年12月底前,完成“三个一批”工作任务。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大规模设备更新契机,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落实,通过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进一步化解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407/t20240730_4963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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