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学校、医院、仓储物流、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托育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城镇燃气、化工、矿山安全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放假期间仍然有学生住宿的,要安排专班专人,加强用火用电和“生命通道”管理,不能一放了之。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对医院、养老托育机构等场所,要督促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对仓储物流、“厂中厂”、老旧商住楼、“三合一”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小场所,要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特别是不放心、不托底的单位和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安排专人盯守,督促完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各地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春节前全部整改销号;对确实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下来,严防带患作业,养患成灾。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依托消防志愿者和义务培训组织,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活动。要针对当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的实际,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高频次播放消防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

  强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所属单位和监管领域开展一轮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一轮消防安全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共同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约谈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重大问题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