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徽阜阳杭摩科技新材料(阜阳)有限公司“10•20”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2年10月20日11时10分许,杭摩科技新材料(阜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摩(阜阳)公司)二期2号固体车间三层R2204B反应釜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0.2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无锡市鼎丰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公司)两名维修人员违规进入事故反应釜时携带的黄色三插位插座连接电缆绝缘层有破损,维修作业时不慎触碰到破损处外露的带电铜导线,发生触电导致死亡。杭摩(阜阳)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后,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盲目进入事故反应釜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间接原因是鼎丰公司维修人员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规定进入事故反应釜作业;杭摩(阜阳)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调查报告指出,2名有关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7名有关责任人员和2家责任单位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家单位和3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处理。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以案为鉴,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阜阳市及颍东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二是要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属地政府和化工园区管理中心要全面梳理当前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真空”地带,特别是工业企业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部门监管责任。三是要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杭摩(阜阳)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惨痛的教训,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外来检维修人员的安全管理。四是要加强培训,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禁盲目施救。
文章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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