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全省全面开展预防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房屋建筑、市政、工商贸、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高处作业活动。
各级房屋建筑、市政、工贸、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8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高空坠落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对高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对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持证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未持证上岗的要限期取证,取证前严禁从事高处作业活动。高处作业人员要加强动态管理,严防因证书过期造成无证上岗,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企业、项目分级分类监管的部署要求,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行动。各行业领域省级检查要覆盖所有地市,每市检查不少于10家单位;市级检查要覆盖所有县(市、区),每县执法检查不少于30家单位;县级检查要覆盖所有镇街,每个镇街执法检查不少于30家单位;辖区单位数量低于规定数量的,进行全覆盖检查。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要一律按照“四位一体”调查处理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倒查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所有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都要报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备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山东将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部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307/t20230724_457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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