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省应急管理厅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主题教育重点专项整治抓紧抓实,建立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厅领导带队的7个省督导工作组,自2023年5月至 2023年底,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和专家服务。

  截至7月7日,7个省督导工作组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检查组分别督导检查了广州、东莞、河源、汕头、 潮州、江门、佛山、汕尾、肇庆、清远等10个地市,检查了116家企业,排查隐患802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8处,曝光隐患79处。

  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专家服务工作,积极促进各行业领域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做到整改隐患、消除隐患。同时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不主动作为、不主动整改的企业,不履责、不担责的行业或市县实施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