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微网格员积极上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微网格员适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微网格员按照“网格发现、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以及自然灾害隐患、公共场所(设施)安全隐患和可能导致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符合条件的可予以奖励。

  由国家工作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等担任的微网格员,以及在各级政府集中组织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除外。

  微网格员的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按照《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安全生产、城乡消防、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