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身边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属实案件应奖尽奖、重奖快奖,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惩戒,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避免事故发生。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兑现一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累计发放举报奖励9.3万元!

刘女士举报某木材加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未上报事故情况涉嫌瞒报;宋先生举报某机械制造企业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尹先生举报某库房卸货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李先生举报某施工项目工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经查实,刘女士等四人举报的内容属实或所提供线索未被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按程序给予刘女士等四人分别兑现举报奖励3万元、3千元、3万元、3万元,合计发放举报奖励9.3万元。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如果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0或通过举报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