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10月30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研判分析重大安全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安排部署近期安全防范重点任务,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煤炭、油气等能源安全保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强调“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地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在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发展形势下,找准谋实工作着力点,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坚定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管控矿山领域风险,全力抓好能源保供安全。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制度、责任和管理“三个体系”,夯实企业安全自主管理基础;落实属地矿山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职责;深化重点煤矿包联和驻矿盯守,把好安全生产关口;及时采取限产和停产措施,按照采掘计划组织生产施工;严格验收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推动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探查精度;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煤矿核增产能相关手续办理,积极推动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要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全力护航油气增储扩能。加强试生产、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油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企业正常投入生产;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落实检维修和停车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部位巡查频次,加强系统运行管理。要坚决有效管控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以及冬季取暖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安全领域和环节,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应急准备,系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人员,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