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南省承接化工产业转移“禁限控”目录》,旨在提升承接化工产业转移水平,推动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
一、禁止承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二、禁止承接包含目录中所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项目。
三、禁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承接煤化工产能。
四、禁止承接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除外)。
五、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承接化工项目。
文章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原文链接: http://www.cpcif.org.cn/detail/c696563c-ea7e-4a85-95cf-a62c48e466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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