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南省承接化工产业转移“禁限控”目录》,旨在提升承接化工产业转移水平,推动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

一、禁止承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二、禁止承接包含目录中所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项目。

三、禁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承接煤化工产能。

四、禁止承接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除外)。

五、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承接化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