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宿州市灵璧县“2020·5•3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20年5月30日7时10分许,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人民币。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工人违反井下作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履行审批手续且未通风、未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倒虹吸井内作业,导致施工工人在井下作业时发生中毒后跌落井底水中。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施救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在未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倒虹吸井内盲目救人,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提出,马明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4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对事故相关4家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向灵璧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灵璧县人民政府向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宿州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压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各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强化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职责。要加大对建设工程领域监管力度,杜绝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行为,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分包行为,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单位的各项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