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电子邮箱:zhoucc.ajj@zj.gov.cn
联系电话:0571-87055020(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邮编:310007
附件: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原文链接: http://yjt.zj.gov.cn/art/2020/11/2/art_1229243593_4032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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