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0年10月至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产销旺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0月28日,省应急厅下发《辽宁省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

  《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15项内容;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10项内容。

  检查形式为经营企业(单位)自查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省应急厅将适时组成督导组,聘请有关专家,对各地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延伸抽查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

  省应急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妥善安排部署旺季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隐患问题,要责令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取得相关许可证的,要立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