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分市(州)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情况的通报

川安监函〔2018〕29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56号)安排,2018年3月1日至9月30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3个评估小组,先后对资阳、雅安、巴中、广元、甘孜、阿坝、凉山等7个市(州)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在市(州)级安全监管局提供200家(甘孜州126家,阿坝州105家)正常生产备选用人单位名单中,评估组按行业和规模比例分别随机抽选60家企业进行了资料审查和6家(甘孜州40家资料和6家现场,阿坝州30家资料和5家现场)企业现场核查。评估指标共设8项,即负责人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劳动者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告知、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健康监督覆盖情况。评估采取百分制,根据各市评估得分依次评出优秀(85分及以上)、良好(75分及以上至84分)、合格(60分及以上至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评估组由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组织,其成员构成由省局和曾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估的成都、绵阳、德阳、内江、广安、眉山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科)人员以及省安全监管局技术中心技术人员组成,共19名评估人员,组成了3个评估小组。评估工作依法确定标准并编写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手册》,评估人员经专门培训,对照标准,模拟打分后共同参与评估工作。评估期间共审查了7个市,69 个县(市、区)的409家用人单位(资料审查367家、现场抽查42家),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家具、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冶金、机械、医药制造、建材等14个行业,通过“一对一”详细记录评估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完整的基础数据。评估过程中,各被评估市、县(市、区)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做好评估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评估结果显示:7个市(州)中,得分前3名市为优秀,分别是巴中市(86.8分)、广元市(86.4分)、雅安市(85.6);3个市(州)为良好,资阳市(81.6分)、凉山州(80.5分)、甘孜州(79.6分);1个州为合格,阿坝州(71.5分)。优秀、良好、合格占比分别为42.9%,42.9%,14.2%。7市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平均得分为81.75分。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特点

评估结果表明,近来年,特别是今年年初,国务院机构改革已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忠诚履职,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两规定四办法”,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拓创新,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巴中、广元、雅安等市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同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动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广元市、巴中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评估工作,要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把评估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逗硬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巴中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采取市、县联合执法、片区交叉执法、蹲点执法等方式,着力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回头查、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隧道施工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中“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的问题,以法治手段震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职业危害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处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共检查企业366家,发现问题和隐患743项,下达执法文书485份,停产整顿13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的砖厂、采石场共计27家进行强制了关闭,行政罚款118.4万元。通江县安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给予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是目前巴中市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个案处罚中最高罚款金额。三是结合老少边穷地区实际,着力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监管。雅安市、资阳市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管职业卫生”的原则,着力推进六个方面的“一体化”,即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执法和达标创建一体化,并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甘孜州、凉山州结合山高路远、企业分散、监管人员少等特点,创新监管模式,在工作实行“三带”即带着专家查。州、县安全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到企业找职业危害存在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专家共为企业查找问题1600多条;带着问题改。州、县安全监管部门结合专家查出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现状评价、告知和健康体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制”督促用人单位对标对表逐一整改销号,通过交任务、教方法、教知识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带着案例讲。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法规宣传培训,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州、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宣传、工会、卫计、人社等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文艺表演、有奖竞赛、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常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寺庙“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等媒体作用,播放职业健康案例警示片、公益性广告、法律法规,通过讲职业病案例、讲法规、讲防治常识,提高了全社会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四是大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及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成绩显著。评估结果显示,从7市(州)抽评的128家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中,巴中市、广元市、雅安市、资阳市抽评的69家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评估得分均在85分以上,特别是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资阳市)、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阳市)、四川同凯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巴中市)、、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池坝煤矿(广元市)等企业均取得了97分以上的高分成绩,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评估发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呈现出典型的被动遵守的管理特征,职业病危害防治仍以粗放式、被动式管理模式为主,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差,多数用人单位虽然实施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但未能有效利用检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一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环境改善,难以实现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改进。从现场检查评估指标的实施情况看,有30%的员工不知道自己岗位存在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疏于告知相应的防护措施,危害告知流于形式。

(二)职业卫生培训未能适应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评估发现,当前职业卫生培训存在覆盖率不足、培训内容浅尝辄止、培训要求缺乏规范等问题。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要求执行,部分存在职业卫生内容不全,学时不足。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普遍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现象。培训内容比较宽泛,未结合企业实际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岗位环境进行培训教育,无实用性和针对性,没有针对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防护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多数企业的培训没有存留影像资料,培训变成了走过场。

(三)基层执法人员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监督检查记录内容来看,基层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重复率、雷同率较高,尚未能深入地结合用人单位有关材料和现场情况综合提出措施要求。法律文书不规范,对小、微型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果不甚理想。甘孜、阿坝、凉山48个县大多数基层监管部门采取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做法,身兼数职、疲于应付,有的甚至无专人负责,无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无专业机构、监管能力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地区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展极不平衡

从7市(州)抽评的128家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评估结果可知,巴中市、广元市、雅安市、资阳市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且职业病防治评估平均分均高于全市评估平均分;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评估得分较低,部分用人单位甚至出现连续三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职业健康检查的现象。且评估得分均低于全州平均分,特别是阿坝州国有大型及重点企业评估平均分与全州评估平均分差距较大。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7〕36号)文件精神,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告知、培训、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对省安全监管局反馈的评估结果中的不合格项,要对照省政府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各项指标要求,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实施。

(三)对此次评估连续2至3年没有依法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有关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问责约谈,加大执法监管监督频次,逾期不改的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此次评估的7个市(州)提供的409家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具体问题我们将点对点地进行通报,请各市(州)依法督促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未纳入此次评估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