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建立安全生产排查、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形成责任共担、任务共抓的工作格局,强化末梢落实、末梢整改。

  建立机制,持续推进。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重点环节,集中1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排查、评估、整改工作。15个重点领域组建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季评估、月整改、周报告机制,重点领域牵头单位每季度评定上季度各县区安全等级,每月督办排查发现问题隐患,每周汇总报告工作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开展常态化、不定时督导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安全生产排查评估整改工作平台,重点领域和县区累计录入问题隐患11.5万个。

  深化机制,强化统筹。坚持暗查与暗访相结合,实行清单式排查、台账式管理,“四不两直”直插一线,不听汇报,现场查看、现场问询,全面掌握各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重点任务,完善本领域排查评估整改标准,实行一域一标准,按单检查、对标整改,逐项推进,闭环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针对重点时段、重要活动、专项整治、阶段性重点工作,每月调整重点督导内容,实行一月一重点,专项督导组按照每月一个周期,开展直插一线穿透式督导检查,实现县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用好机制,夯实基础。把排查、评估、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抓防范,盯住“九小场所”集中治理,推动重点领域深查重大事故隐患。突出一线培训提素质,开展“岗位过关”活动,过关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1747个、3284人,过关一线员工岗位7897个、17422人。突出基础建设提水平,3931家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48家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3433家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截至目前,菏泽市已完成四轮排查评估整改,正在开展第五轮,收集各领域排查评估整改报告60份,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整体评估报告4份,印发通报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