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23)07号)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等单位组织制定的《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评价要求》《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园区评价要求》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附件1-2)。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标准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请于2024年2月9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孙丰阁

联系电话:13501349802

邮箱:sunfengge001@163.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1:《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工厂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2:《石油和化工行业无废园区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