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近日,我省下发通知,部署启动今年第二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本次专项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市州交叉检查、省级抽查方式进行,计划9月30日前完成各阶段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将试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纳入检查范围,要求各级部门、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开展检查。市州交叉检查期间,省级工作专班将实行“日调度”,各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后,形成“一企一表”核查台账,每日台账经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省级工作专班。

    近期,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将对各地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工作同步开展省级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定期通报各市州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