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安委会印发《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推进巩固提升阶段目标任务。

  实施对标对表法,做实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全国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在1个月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落实反馈机制。

  实施项目工作法,做精目标任务。落实《云南省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实化细化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倒逼责任,明确时限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责任链条。省级牵头部门针对《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巩固提升和深入攻坚、重点突破,列出项目清单,实现“挂图作战”抓进度、“倒排工期”抓推进、“销号管理”、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抓落实。

  实施一线工作法,做深隐患整治。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按照“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风险在一线化解”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抓落实,亲临企业、基层一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实施典型引路法,做优机制建设。归纳、提炼、规范三年行动经验和规律,全面总结推广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方式,让做得好的地方、单位、企业“现身说法”,发挥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引领各项工作提升。组织媒体对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进行联合采访和集中报道,强化典型引路和带动。

  实施闭环工作法,做细过程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分类实施、统筹落实和情况调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反馈交账”的工作闭环。严格按照事前有研究部署、措施方案,事中有沟通提醒、督办反馈,事后有经验总结、考核通报,加强系统指导,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等措施,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问责。

  实施评估评价法,做强巩固提升。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制定优化提升措施,形成专题、专项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安委办制定印发评估方案,规范评估标准和程序,组织对16个州市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全面评估验收,全面推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