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9时20分许,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在建管道发生爆裂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发生原因是:1号管线临时档板焊接工艺和质量存在明显缺陷。3号管线在试压保压期间,旁路4号阀门“关限位”开关未调整到位发生缓慢泄漏。当泄漏压力持续增大时,1号管线档板先发生局部鼓包变形、脆性开裂泄漏,后沿档板焊缝热影响区整体快速脆性断裂,导致高压气体爆炸性外泄冲出造成伤亡。

  主要教训:一是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长庆油田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组织协调工作不实不细,片面强调工程进度,忽略安全风险防控。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高风险作业方案未批先动,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风险辨识不够,盲目进入风险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增大了事故后果。监理单位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技术把关和安全把控不严不实,监理人员主动履职不够,等靠思想严重,存在玩忽职守现象。二是项目赶进度,现场管理混乱。建设工程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涉事的设备供应单位均属中石油旗下子公司,参与项目的各单位由其共同的上级单位直接指派分工,所以合同意识差,相互制约力不强,项目组组织协调不积极、不主动,各相关单位配合不到位、不深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管控制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项目赶进度,安全组织、协调和监管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防控措施不精准,现场管理混乱,最终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