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房山区良乡城东护城河治理工程(施工桩号1+280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单位北京众合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顶管作业时,将一根中压燃气管线破坏,影响1842户居民用气,直接经济损失22.91万元。
1.事故直接原因。专业分包单位在使用泥水平衡机械顶管作业过程中,触碰未经地下管线探测探明的PE200燃气管线下扎段,造成燃气管道损坏,导致燃气泄漏。
2.发现的问题。工程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燃气管线保护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朝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专业分包单位未认真核实施工区域内燃气管线走向和深度,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未及时通知燃气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违规施工行为未予以制止。燃气管线产权单位管线探测和现场监督指导不到位。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被处以10万元,暂停在房山区水务市场投标资格,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警示约谈。专业分包单位被处以罚款10万元。监理单位被处以罚款1万元。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受到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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