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通州区宋庄镇港北村右堤路与任港路交叉路口西侧200米一院落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
1.事故直接原因。“气贩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分装液化石油气,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起火燃烧,火势扩大蔓延,导致周边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2.发现的问题。“气贩子”租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并非法分装、经营液化石油气。事发院落出租人违规出租土地,未制止、报告承租人非法违法行为并为其提供用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河北省廊坊市天天燃气有限公司向“气贩子”出售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违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2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7人受到党纪政务问责处理。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法行为已函告属地政府执法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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