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山东济宁远达石化有限公司驾驶员兼押运员康兆永和王刚,受公司安排,驾驶一辆号牌为“鲁 H00099“的槽罐车(核载15吨),从山东临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拖运40. 44吨液氯到南京。当日18时40分左右,行驶到京沪高速公路沂淮段103千米+525米处时( 江苏淮安境内),与相向正常行驶的山东临沂一辆号牌为“鲁 Q08477”半挂车正面相撞,罐车与半挂车侧翻在道路上。半挂车将侧翻的罐车顶部阀门撞脱,导致罐内液氯泄漏。“ 鲁 Q08477”半挂车驾驶员死亡。“鲁 H00099”罐车驾驶员康兆永、王刚下车后发现槽罐内的液氯正在气化外泄,害怕中毒,立即向逆风方向逃窜,迅速越过高速公路西边护网逃至麦田内。18时44分,王刚打通110报警电话,报称一辆拉危险品液氯的车子在高速公路淮阴北收费站南边15千米处翻了。但是没有进一步讲明液氯的数量和危害性、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与对面车辆相撞等情况。之后,康兆永、王刚两人潜伏在麦田里观看到警车、救护车、消防车赶来抢险,但一直没有露面,没有向警方说明情况和参与救助。液氯大面积泄漏,致使公路两旁3个乡镇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其中重症患者17人)。另有5000多户、10500多名村民紧急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 农作物死亡和损失。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关闭20小时。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有36名消防官兵中毒。

  事故直接原因:“鲁 H00099”重型罐车严重超载,使用不符合法定安全标准的报废轮胎,导致左前轮所用的报废轮胎突然爆裂,车辆失控,撞断中间隔离栏并冲人对面车道,“鲁 Q08477"半挂车紧急避让未能成功,造成两车相撞和危化品泄漏事故。经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鉴定,肇事槽罐车左右前轮以及第二、三轴左后轮的6个轮胎均存在超标准磨损和裂纹,属于报废胎。因此,该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生爆胎现象具有必然性。

  事故间接原因:(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疏于安全管理。济宁市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未能及时纠正车主使用报废轮胎和车辆超载行为;该车所运载液氯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山东沂州某水泥集团化工公司被有关部门证实没有生产许可证,也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2)押运员无证上岗。专业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押运员王刚没有相应的工作资质,没有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的资质,也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这是事故发生乃至伤亡损失扩大的另一个重要间接原因。

  责任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鲁 H00099”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司机康兆永、王刚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超载运输,不尽押运职责,违反保障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法定职责,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此外,司法机关又依法追究了涉案的山东省临沂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液氯销售单位)朱某、刘某,肇事车车主马某及该车所在的山东省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公司车队队长张某,肇事车挂靠的山东省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安全科科长郜某等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