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市应急局唐明明副局长主持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会,专题听取关于《条例》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下一步《条例》调研工作作出指示部署。

会上,市局法制处首先汇报了《条例》修订工作近期开展情况。按照《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安排,法制处牵头,先后与9个处室召开了6场专题调研会议,重点围绕重要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专题调研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法制处对目前调研较充分的专题及尚不成熟的专题进行了逐一汇报,特别是对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门请示。唐明明副局长在听取汇报的同时,逐项就议题的基础背景、制度设计及立法方向作出明确指示要求。

同时,法制处汇报了《条例》修订下一步工作安排,经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协商,拟于5月中旬至7月底,召开全市层面专题调研会议。围绕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建立主要技术负责人制度、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及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授权街乡执法问题、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条例》修订重要内容,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区应急局、街乡及生产经营单位、中介组织、专家学者等开展集中调研论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条例》修订立项论证报告。

唐明明副局长在全面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就下一步做好《条例》调研工作强调:一是要筹划好组织好全市层面调研论证工作,制定具体调研方案,在局内召开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明确调研议题、责任处室及具体要求。二是制作《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逐条梳理修改依据、存在的问题及制度设计。对修订过程中的删改、保留、细化、创设等内容进行分类标注,完整记录调研逐步深入完善的全过程。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外省市调研,提前做好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实地取经,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立法经验。四是把握好调研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表、打好提前量,充分确保《条例》修订立项论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