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为厘清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河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机构改革中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调整划转,河北省安委办根据省政府要求,对原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

  河北省政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要认真对照新修订的责任清单,及时修订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 加强工作衔接, 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把责任压实压死。

  细化分解责任, 实施清单管理。河北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各地要抓紧编制本地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河北省安委办将各级各有关部门照单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管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部门,以约谈、通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及时督促落实。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