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安办〔2019〕23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日,中共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津党厅〔2019〕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认真做好《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指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督查巡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了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的工作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及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本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加强本市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

1.开展各层级专题集中学习。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贯彻落实方案,要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专家讲解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专题集中学习。把《实施细则》纳入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做到集中组织,全员覆盖、全员纳入、全员参加。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分管工作,准确把握领会《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2.集中组织宣传解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其他领导同志按照分包任务深入各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开展集中宣讲、解读活动,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要将《实施细则》列为党员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确保从源头上学深悟透。

3.正面引导普及宣传。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实施细则》系列解读,在网络、电台举行媒体嘉宾访谈,并通过微信、微博进行广泛传播;要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实施细则》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实践要求和各地学习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使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始终把安全红线意识深深刻在心上,把安全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实施细则》工作,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2.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各区要加快建立适应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三定”,建立健全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机制,严防机构改革过程中责任悬空、责任挂空、责任落空,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新“三定”,及时修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机构、每一个人;三是中央在津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要参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注重督促,强化考核。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时,应当考察考核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作重要参考。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等工作,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奖励问责等措施,重点督查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情况、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文字稿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稿发至dcgz@yjgl.tj.gov.cn。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韩瑞;联系电话:23957159)


(此件主动公开)